一是为乡、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安装药品管理系统,依据药品网上采购品种、数量,核对、控制门诊统筹报销,发现异常及时核查。二是制定《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议管理,发现违规行为扣除3至5倍补偿款。三是完善群众举报、投诉、咨询等农民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,畅通信访受理渠道,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。四是推进医药费用查询制度、住院率及平均住院费用警示制度等落实,保护农合患者的合法利益。五是加强警示教育,每季度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、医生学习典型案例,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。六是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工作,认真查找风险点,健全新农合管理中心内部岗位责任制、审核员定期轮岗制等内控机制,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。